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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我校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文:米建波 图:米建波 来源:党委学工部 时间:2014-12-12 2466

  12月11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我校签订共建协议书并授牌,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双方将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遵循院校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实现全方位、立体化、高密度的院校合作,为培养法律人才共同努力。

  根据协议,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会对电子科大学生进行实习培训,为每一名实习学生安排具体的实习岗位,配备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法官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实习工作,还将不定期选派资深法官到电子科大进行讲座或实践教学指导,为电子科大法学专业的教学、研究提供案例等实践素材等。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楠博士,我校教务处副处长余魅、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周军、法律系主任吴卫军教授,法律系全体教师、部分学生代表共同参加签约仪式。政管学院党委副书记谢继华主持签约及授牌仪式。

  签约暨授牌仪式后,刘楠带来了《马歇尔还是马锡五——法官职业化的细节》的精彩讲座。

 

编辑:旷野  / 审核:旷野  / 发布:旷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