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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合同管理,落实《电子科技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学校合同管理办公室将于6月28日(星期五)赴成都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换刻学校合同专用章,历时约5个工作日,6月28日(星期五)至7月4日(星期四)期间学校全部合同专用章暂停使用。
7月5日9时开始启用“电子科技大学合同专用章(1)”、“电子科技大学合同专用章(2)”、“电子科技大学合同专用章(3)”新印章。(1)号合同专用章用于清水河校区业务,以非科研类合同为主,用印地点为:清水河校区主楼B2-716;(2)号合同专用章用于非清水河校区业务,以非科研类合同为主,用印地点为:沙河校区主楼中334;(3)号合同专用章仅用于科研类合同,用印地点为:清水河校区主楼B2-516。
新的合同专用章启用后,原“电子科技大学合同专用章(设备)”、“电子科技大学合同专用章(清水河校区建设)”、“电子科技大学合同专用章(*)”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和老师提前做好用印安排,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望周知。
联系人及电话:米老师、郑老师 028-61831085
学校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编辑:王晓刚 / 审核:王晓刚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