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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 为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杜绝各种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研究布置假期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安全工作作为单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严、抓细、抓实、抓好,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和涉及学生案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安全教育
各单位假期前要开展“安全防范”专题安全教育,帮助师生掌握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防火、防拐、防骗、防盗、防抢、防人身伤害等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特别加强留校学生、实验室工作人员、师生员工外出旅游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及家属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及家人。
三、落实安全管理
在中秋、国庆节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单位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相关部门落实以下安全工作:
(一)保卫处结合安全稳定及反恐防暴工作实际,对学校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加强门卫管理,对进出校门的可疑车辆、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加强楼宇管理和夜查夜巡,严格登记制度。加强昼夜巡逻守护,落实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机制。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落实消防日查月检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二)国资处要对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有害气体、贵重精密仪器和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三)后勤保障部要对水电气等设施和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范工作措施;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宿舍管理制度,做好留校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禁留校学生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私自留宿客人。值班人员做好来访会客登记,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组团夜间巡逻,有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故障及时报告;
(四)校团委、体育部分别牵头做好学生活动中心(含成电会堂)、各食堂广场、体育场馆假期间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审批、依法组织开展活动;
(五)有建设工程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督促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保卫处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和《电子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保〔2019〕181号),按章施工操作,严防违章作业和破坏消防设施;
(六)社区居委会、东院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家属区的巡逻守护,防止入室盗窃、火灾事故发生,宣传教育教职工及家属在假期离家时,要关好门窗、认真检查室内的水、电、气是否关好,防止被盗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安排假期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要害部门要定人定位守护。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巡查,发生情况,及时上报。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清水河校区: 61830110 61830119
沙河校区:83200110 83202241
电子科技大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保卫部
2019年9月10日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