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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简称《决定》),从横向上系统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十三个组成部分,从纵向上高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三个层次,并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迈入了新阶段,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科学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蕴含了深厚的制度自信,这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底气所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具有充分的依据。
自信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性、先进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科学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吸取了中国传统优秀的执政理国思想,具有深厚的中华文化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在经受严峻的各种考验和质疑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顽强的生命基因。
自信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和有效性。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这些优势集中体现在制度效能上。正是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才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事实胜于雄辩,中国鲜活而生动的发展实践、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有力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有效的、管用的。
自信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得人民高度认可和衷心拥护。评判一种社会制度是否科学先进,是否应该坚持,除了看该制度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外,还需看能否得到人民拥护,有无深厚普遍的民意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空前提高,人民从自身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切实感受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深信这一制度真正能实现中国富强、人民幸福,对这一制度高度认可和衷心拥护。
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还在于这一制度是不断发展的制度,越来越完善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与时俱进的制度,始终在不断发展创新中永葆活力。《决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明确了总目标和时间表: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展现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更加巨大的优越性、更加显著的效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与未来,都使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抱有坚定的自信,这种自信是任何力量都无法动摇的。进入新时代,面对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只有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未来的征程上,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任何风险和挑战,我们都必须理直气壮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从内心深处尊崇和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制度自信转化为真诚的信仰和精神追求,转化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行动。 (作者系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报道链接:
http://sc.people.com.cn/n2/2019/1124/c345167-33571322.html?from=singlemessage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