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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控制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暴发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电子科技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电子科技大学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全面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无校内蔓延。
二、组织机构
1.由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专项防控工作。
组长:王亚非、曾勇
副组长:胡皓全、申小蓉
成 员:徐静静、汤志伟、杨敏、钱云光、张军、余魅、黄廷祝、罗光春、徐谡、邸爱英、刘俊修、周涛、罗东、侯孟书、李文远、杜丽、曾翎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专项防控工作;落实上级教育、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各项要求;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项防控措施的组织与实施;根据疫情的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防控工作措施。
2.由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小组。由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公室作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管理办公室。
3.学校办公室协助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与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布各类文件并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
4.各部门、学院在各自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本单位卫生专员负责本机构具体防控工作的落实与管理,收集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资料并与卫生工作管理办公室沟通联系。
三、防控措施
1.各单位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合理统筹安排相关考试(测试)等工作。
责任单位:所有部门、学院
2.摸清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和在校职工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通过走访慰问、健康巡查等方式做好留校学生防控工作。如发现有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同时两周内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师生员工,应在2小时内向学校疫情防控人员报告(沙河校区:邱吉平18030643312 清水河校区:林媛 13882264149),并在疫情防控人员的指导下督促其到具备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
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相关工作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师生职工的相关工作
校医院负责医疗救治和防控措施的实施与指导
3.面向离校师生员工,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发放相关传染病的官方健康教育知识和假期卫生安全提示,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引导做好防控。一旦发现有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同时两周内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师生员工,应立即督促其到当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在6小时内向学校疫情防控人员报备。
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相关工作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师生职工的相关工作
校医院负责医疗救治和防控措施的实施与指导
4.各单位全面梳理有武汉市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师生员工,建立名单,以备后续能及时联系,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并了解其健康情况。
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相关工作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师生职工的相关工作
5.各单位随时监控是否有提前返校的有武汉市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师生员工。如有发现,在2小时内报告学校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并在专业防控人员指导下规范进行隔离及解除隔离,并协助做好相关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相关工作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师生职工的相关工作
6.切实做好开学师生返校预案及相关准备工作。相关部门在开学前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师生返校准备工作会商,必要时考虑高风险师生延迟返校。
责任单位: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
7.师生返校前,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师生职工健康情况进行了解,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劝其暂缓返校,并将相关信息报告学校疫情管理人员,同时应督促其到当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相关工作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师生职工的相关工作
8.在春季学期开学前,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
9.开学后,各单位应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处置异常情况。对未按时返校、或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要切实核查原因,加强追踪,做好登记,发现前述异常情况2小时内报告疫情管理人员。
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相关工作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师生职工的相关工作
10.疫情信息由学校疫情管理人员按传染性疾病上报管理要求规范上报至卫生系统,学校信息科统一报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单位:校医院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信息科统一报教育行政部门
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措施
1.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外科口罩。
2.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尤其是在与病人或其环境直接接触后。洗手的时候要注意采取七步洗手法,彻底洗干净手掌、手背、指缝、指尖、拇指和暴露在外的手腕与前臂。要用流水加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份的免洗洗手液。
3.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4.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应尽量避免外出,调整或取消出行计划。
5.家庭成员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尽量减少相互接触。
6.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如无呼吸阀的N95口罩。
7.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就诊排查诊治,根据要求进行医学观察或隔离。
8.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9.尽量不去海鲜市场、活禽市场或农场,不要接触野生动物及其粪便,不生吃奶类、蛋类和肉类。
10.杜绝捕猎、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编辑:李果 / 审核:李果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