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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寒假期间因病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返校后立即将纸质报销资料交至校医院学生医保办或高新区合作街道办(天娇路1号)。
本通知仅适用于寒暑假期间未办理事前备案在原户籍所在地产生的全额垫支住院医疗费。在成都发生的费用请在医院刷卡结算。
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财务、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1份)
2.出院病情证明,加盖医院鲜章(1份)
3.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加盖医院鲜章(1份)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提供参保人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建设银行不限办卡地域;中国银行、成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限成都市域内(1份)
6.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7.寒假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注:(1)由医院及相关机构出具的资料及证明均需加盖其公章;(2)外伤住院需提供病例首页及入院记录。
另:需报销其他保险的同学,医保报销后请自行到天娇路1号高新合作街道办事处领取保险支付结算表。电话:028-87956260
学生医保咨询:
沙河校区住院部一楼学生医保办 028-83203282
清水河校区校医院508室学生医保办 028-61830541
电子科技大学医院学生医保办
2021年1月11日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