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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门诊全额垫支医疗费报销通知
文:杨艳 来源:校医院 时间:2021-06-03 6146

  参加2021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门诊就诊时全额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参保学生,请准备相关资料在以下时间到学生医保办办理报销。 

  一、报销范围

  1、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发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门诊全额垫支费用需在此次通知的时间内报销,逾期不再报销。

  2、发生于2021年1月1日后在校医院就医全额垫付的门诊费用、通过校医院医生转诊并开具了转诊证明的校外门诊费用、本市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急诊抢救24小时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全额垫支门诊费用.

  二、报销时间、地点

  沙河校区:6月8日(周二)8:30—11:30,14:30—17:00

  报账地点:沙河校区医院住院部一楼学生医保办

  清水河校区:6月9日(周三)9:00—11:30,13:00—16:00

  报账地点:清水河校区医院5楼508医保办

  三、报销所需资料

  1、校医院门诊: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未有卡请提供身份证)、校医院门诊就诊费用原始票据。

  2、校外转诊门诊: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未有卡请提供身份证)、校医院医生开具的转诊证明和校外医院门诊费用原始票据,校外转诊医院的门诊病历、门诊处方笺、药品详细清单(标注医保类别)、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均需原件,医院盖鲜章),门诊费用票据背面需由校医院转诊医生签字认可。

  3、急诊抢救门诊: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未有卡提供身份证)、急诊病历、急诊发票及药品详细清单(标注医保类别)、门诊处方笺、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均需原件,医院盖鲜章)。

  以上资料报账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若有缺失将影响此次报账。


                  电子科技大学医院学生医保办

                      2021年6月2日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