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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科技大学校园媒体2022年度备案的通知
文:党委宣传部 来源: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2-03-07 24969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媒体平台管理,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校园媒体管理办法》,现开展校园媒体2022年度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

  1、学校审批备案的新媒体为电子科技大学或二级单位(学院、部门、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独立法人单位、校级学生团体等开通运营的微信、微博、人民号、新华号、教育号、学习强国、头条号、抖音号、B站、视频号、QQ空间等各类新媒体账号。

  二级单位所属系所、教研室、研究所、班级、学生社团、校友会等其他新媒体账号,由二级单位加强审批管理,无需通过学校审批备案系统进行备案。(注:如二级单位仍在正常使用、认证主体为“电子科技大学”的上述新媒体账号,仍需提交学校审批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2、学校审批备案的校园媒体为在校内出版/播出,且未取得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公开出版统一刊号的各类传统媒体(如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

  二、备案时间

  2022年3月7日-3月13日

  三、备案方法

  1、登录系统

  登录学校官网首页“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业务系统直通车”-“宣传思想审批备案系统”;或登录党委宣传部网站http://xcb.uestc.edu.cn/,点击导航栏“审批备案系统”;或直接访问网址shenpi.uestc.edu.cn并登录。

  2、提交申请

  (1)申请人须为在职在岗教职工。

  (2)请在系统中选择新媒体审批备案或校园媒体审批备案,依照要求依次填写并提交。申请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备案。

  (3)校级学生团体负责运营管理的校园媒体平台,由其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申请。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2年3月7日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