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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等相关事宜。
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胡俊,程玉华、赵志钦、杨正林、王厚军、黄钰林、李斌、林媛、刘宇、刘永、胡光岷、周世杰、肖义彬、陈华富、陈旭、丁煌、楚军、吴满意、唐万斌、张顺生、王志明、张万里、陈爱国、黄廷祝等委员参加会议。副校长程玉华主持。
会上,教务处汇报了补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情况,终身教育处汇报了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情况,研究生院汇报了研究生申请学位总体情况,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了学院博士和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具体情况。经审议,决定授予211人博士学位、430人硕士学位、123人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1607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相关精神,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分别介绍了对《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电子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文件的修订情况。经审议,同意通过对《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修订。
会上,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介绍了数学等27个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情况。经审议,同意通过数学等27个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结果。
胡俊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人才培养是高校的主责主业,人才培养质量关乎着教育强国建设,也是学校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的关键要素,各学院一定要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教育的生命线抓细抓牢。同时,要深刻把握和理解教育强国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大力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和分类评价改革,根据“双一流”建设和学科评估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丰富优秀博士生内涵。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院实际,坚持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形成协同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学校高层次人才服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的能力,更加彰显学校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科技发展等方面的贡献。
编辑:罗莎 / 审核:李果 / 发布:陈伟